未成年人能否進入娛樂場所?
【案例】
暑假期間,8歲的小明來到表姐家玩。一天,表姐的幾個大學同學來邀請表姐去舞廳跳舞,小明聽到后,也想跟著表姐一起去玩,可是表姐告訴他,未成年人是不可以進入娛樂場所的,請問小明能進人舞廳玩要嗎?【法律解析】
不可以。禁止未成年人進入娛樂場所,是為了保護他們的身心健康。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電子游戲場所只有在國家法定假日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否則,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給予警告、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或罰款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工商行政部門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
【法條鏈接】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六條中小學校園周邊不得設置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作者:郭儒逸
來源:商業人物(ID:biz-leaders)
今天一段視頻在微博上傳的比較火。
內容是講上海因疫情要關閉一批娛樂場所,視頻里的執法者說,這是接到上面通知,(轄區)所有娛樂場所都得執行。結果一家足浴店老板表示了質疑,認為足浴行業不屬于娛樂業,而是大健康產業。于是,雙方展開了對峙。
店老板很委屈:如果是正常管控,全部店鋪封個一二十天那沒問題,但她家足浴店沒出過任何問題,怎么能當作娛樂場所說封就封呢?現在不僅員工養不起,連房租水電都交不起,要生存下去太難了。
那么問題來了,足浴到底算不算娛樂業?
查一查,發現權威部門早就給過答案。
在由國家統計局起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于2017年10月修訂實施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共被劃分為20大類,其中一類是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另一類是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在“居民服務業”下面,赫然包括“洗浴和保健養生服務”。這份權威分類可謂細致入微,它在“洗浴和保健養生服務”之下又列出了具體內容,即洗浴(普通洗浴、溫泉、桑拿、水療和其他洗浴服務)、足浴(洗腳、修腳、足底按摩、中醫足療保健)、養生保健服務(保健減肥、保健按摩、汗蒸、運動養生、其他健康保健服務)。
白紙黑字,足浴屬于居民服務業。
再來看看究竟什么算是娛樂業,為了能清楚地說明,同樣標注出每個子類的具體內容。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把娛樂業分為六個子類:室內娛樂活動(歌舞廳、電子游藝廳、網吧、兒童室內游戲、室內手工制作、實景體驗)、游樂園、休閑觀光活動、彩票活動、文體娛樂活動與經紀代理服務、其他娛樂業(公園、海灘、旅游景點內小型設施的娛樂活動)。
看了這個劃分,似乎對娛樂業有了更清晰的認識。說句題外話,原來買彩票也屬于娛樂業。
如果按照這個劃分,這家足浴店老板起碼說對了一半,她從事的確實不是娛樂業。但同時也不屬于所謂“大健康產業”,因為20個國民經濟行業大類中沒有這個分類。
國家統計局的分類是一個口徑,其實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也發文做過類似劃分,它們的劃分可能更有參考性——畢竟按照什么稅目和稅率繳納增值稅,不同行業自然不同。
2016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宣布試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53條規定,“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重點說說這個“銷售服務”。足浴店師傅給客人捏腳,當然是向消費者銷售服務。按照該條款的注釋說明,足浴服務歸類上屬于“居民日常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又屬于“生活服務行業”。而生活服務行業除了居民日常服務外,還包括“娛樂服務”,具體就是指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臺球以及游藝等。
顯而易見,雖然同屬于生活服務行業這個大類,但足浴與酒吧歌舞廳等所屬二級分類并不相同。即便納稅稅率一致,但在名分上,足浴也的確不算娛樂業。
看來,不怕足浴店老板有文化,就怕足浴店老板研究文件啊。
*題圖購買于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