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上午,廣西“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再審宣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此前,楊光毅一審被判死刑,二審改判死緩。此后最高院指令廣西高院對該案再審。
2018年10月4日,年僅10歲的楊曉燕賣完百香果回家途中,被楊光毅強行抱起扛上山強奸殺害。由于性質惡劣,此案引發輿論強烈關注。
二審改判死緩,一個重要原因是,楊光毅有自首情節,符合認罪認罰從寬。眾所周知,在司法實踐中,死緩基本相當于兇手的命保住了。但問題是,在此案中,自首情節是否足以為罪犯保住一命?
要看到,楊光毅不僅將魔爪伸向了10歲的未成年女童,而且作案手段殘忍,犯罪情節惡劣,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
類似這樣死緩因輿情激烈引發法院重審的惡性案件并非一例。
李昌奎,云南省巧家縣茂租鄉鸚哥村村民,2009年5月16日,將同村的19歲女子擊昏后強奸,之后將此女子與其3歲的弟弟一同殺害,極其兇殘。2010年7月15日一審判決: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并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民事賠償家屬損失3萬元。2011年3月4日,二審結果為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李昌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011年8月22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昭通市開庭,撤銷原二審死緩判決,改判李昌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這些情節的存在,都直接間接地導向一個結論:自首不能沖淡犯罪行為的罪大惡極程度,以及對社會底線的嚴重沖擊,足以讓其受到從輕處罰?
這樣的爭論其實在30年前也發生過。
1991年1月中旬,在一個同事生日聚會上上海女青年潘萍認識了李興華,雙方于4月建立了戀愛關系。
交往時間一長,潘萍發現李興華因隱瞞籍貫、工作班次等,并且脾氣急躁,疑心病重。她決定與其分手。
1993年1月24日,李興華打電話約潘萍,說要講幾句話,并堅持要當面談。同時他請了半天倒休,從自己的車間用火鍋調料瓶裝了滿滿一瓶96%濃硫酸帶回宿舍。七時四十五分,潘萍著一條長褲、一件真絲長袖襯衫來到李的宿舍。李興華一個人在里面不停地來回踱步。他問:“你后悔嗎?”并說“我要你收回說過的話(即分手決定)。”潘萍說:“將來后悔的事誰也說不清的。”李興華又說:“你收回你的話,不然你會后悔,我也會后悔的。”之后又一遍遍問潘是否后悔。潘不作聲,他突然走出去,旋即返回,轉身將一瓶硫酸向潘臉上潑來,潘萍只覺得一陣疼痛,眼睛突然出現一片紅光,隨即模糊,大叫:“李興華,救救我!”李興華沖進來說:“誰救你,你只能自己救自己!”潘萍跑到廚房水龍頭前,剛打開水沖洗臉部,就聽李興華說:“我再幫你澆一點!”隨后一盆液體澆上我潘的后背,潘嚇得逃到門外喊“救命”,李一把將潘拖進屋說:“你這種樣子,還跑得出去?”又用毛巾被裹住潘說:“你在這里別動,我自首去。”并關上房間和套間大門,將潘萍留在廚房過道里,潘萍發覺身上衣服被燒爛了,渾身灼痛,意識到自己被毀容了,絕望到了極點,便到廚房打開煤氣關上了門準備自殺,可過了好久也沒死。因為眼睛看不清,窗戶開著才自殺未遂。
1993年2月16日,李興華故意傷害案這起上海解放40多年來最嚴重的毀容案,在市中級法庭正式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通過嚴密的偵察,發現李興華的自首是一種“假自首”行為。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來回反復計算事發地點和派出所之間的距離,發現在這一時間內,深諳化學知識的李興華先將受害者隔離水源,讓其無法自救,當確定受害者潘平已經被硫酸完全灼傷后,才到派出所報案。他的‘自首’實際是規避法律。
最后,犯罪人李興華被判死刑而伏法。
有投案自首的情節,為何還要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自首是法定量刑情節,表明犯罪人與司法機關采取配合態度,因此一般都應當予以從寬考慮。自首是法定量刑情節,表明犯罪人與司法機關采取配合態度,因此一般都應當予以從寬考慮。但自首只是量刑時考慮的情節之一。如果罪行本身特別嚴重,即使自首也可以不予從輕。本案被告人李昌奎連殺兩人,其中一人是三歲兒童,還有強奸行為,罪行極其嚴重,應當判處死刑,即使構成自首也不足以從輕處罰。
但也有法學界質疑認為,如果自首不從輕處罰,會不會導致犯罪分子干脆放棄自首,自暴自棄?
自首在本質上是犯罪人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將自己交付國家追訴,它與違背犯罪人的被動歸案,或者在被動歸案后的坦白行為的本質區別在于:自首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減小。
正是從這一特征出發,我國刑法根據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政策和刑罰個別化的原則設置了自首制度。
實踐證明,對于犯罪以后自首的罪犯予以從寬處理,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方面有利于瓦解犯罪勢力,爭取犯罪分子的絕大多數,感召、激勵和促使他們改過自新。另一方面可以減少偵查機關破案的困難,減少打擊犯罪的工作量,有利于犯罪案件的及時處理。從而獲得有利于國家、社會的預防效果。
自首制度是當今世界各國刑事立法中普遍采納的量刑制度之一。由于自首制度對于鼓勵犯罪人犯罪后改過自新、分化瓦解共同犯罪人、減少國家對刑事偵查、審判等的人力、物力的投入,符合刑罰經濟原則等,所以,自首制度歷來受到各國立法機關的重視。
因此,對個別案例如百香果案、李昌奎等的再審改判,并不能說明我國現行死刑政策本身有什么問題,只是執行死刑政策過程中在處理個案時出現的偏差,屬于個別現象。司法機關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及時再審糾正偏差,恰恰是正確貫徹我國死刑政策的體現。
(今晚的視頻哦~)
(人物關系圖)
Hello,大寶貝,我是劉嗶,上一集《暗黑》我們講到,在趙寶失蹤后,王三寶也失蹤了,警隊在搜尋的過程中,在樹林里發現了一個死去的小男孩,這個小男孩穿著80年代的衣服,非常復古,脖子上掛著一根紅繩,拴著一枚1986年的銀幣,而且臉部完全被毀容,眼睛附近像是被高溫灼燒過,漆黑的一片。
經過尸檢,法醫還發現,小男孩的耳道被徹底的毀壞了,耳膜破裂,維持平衡的耳石沒有了,這個小男孩究竟經歷了什么?老王在溶洞里發現了一扇門,上面畫著輻射危險的標志,他推測這扇門通向核電站的。
老王以前有個弟弟,他弟弟也是在核電站附近失蹤的,于是他想要申請對于核電站的搜查令,與此同時,核電站的主管大人物命令趙寶的爸爸轉移什么東西,因為他怕警察很快就就會搜查核電站,有個神秘男在酒店里開了一間房,他在房間墻上貼滿了簡報,其中有一張王三寶失蹤的報道。
神秘男自己用筆把標題改成了:王三寶在哪個時空里?劉寶發現了爸爸藏起來的地圖,地圖上被標注的非常詳細,其中有一句話引起了劉寶的注意,那句話是:通道在哪里?綁架趙寶的人把趙寶捆在椅子上,用儀器對他做實驗。
但實驗應該是失敗了,夜里,兜帽衫男拖著趙寶的尸體,似乎是想把他拋尸在樹林里,趙寶的尸體跟之前的小男孩一樣,眼睛被灼燒,完全毀容了,失蹤的王三寶在溶洞里醒過來,但他發現自己穿越回到了1986年。
王三寶走進自己家里,電視上播放的類似于士力架的廣告,那個牌子,就是第一集,老王媽媽在森林里發現的包裝紙的牌子,一個女人躺在沙發上,看樣子像是哭了很久,并且很久沒有好好休息了,她看見王三寶,一把捏住他的胳膊,問三寶知不知道自己兒子在哪?
三寶被這女人嚇到了,掙脫了她,逃出了這個本應該屬于自己的家,與此同時,爆炸頭女士今天第一天上任核電站的廠長,她的女兒和她一樣,也是個爆炸頭。
在車上,爆炸頭女士就罵她女兒,什么我這么努力給你優渥的生活,你卻不知道感恩啊之類的,把女兒送到學校后,她來到核電站,核電站看門人的名字和第一集瘋老頭的名字一樣,看門人看上去有點喜歡爆炸頭女士,先是說了一堆恭喜她上任的話,接著還從口袋里拿出一個精心包裝的禮物,送給爆炸頭女士,爆炸頭接過禮物,去當她的大老板了。
看門人繼續在門口擦地,地上不知道被誰寫著“沒有未來”的字樣,跟一位老王父親重名的記者要采訪爆炸頭女士,甚至已經不請自來的坐在爆炸頭女士的辦公室門口了,不過爆炸頭女士看起來不太高興,讓記者重新預約個時間,記者攔住爆炸頭,用手撫摸著對方。
爆炸頭說,她以為他倆之間已經說清楚了,記者則表示,你不能就這么和我分手了,那個家我已經待不下去去了,求你今天晚上來找我吧,爆炸頭留下一句,到時候再說,就走了,離開的時候,手指還依依不舍的劃過對方的手,告別了情人,爆炸頭女士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發現核電站的報表有許多對不上的地方,她敏銳的感覺到,是不是領導層想讓她背黑鍋。
上任廠長是個瘸子,他告訴爆炸頭,自從切爾諾貝利的災難發生后,人民就再也不信任核能了,然而這個小鎮的所有人,都就職于核電站提供的工作崗位,或者因為核電站而衍生出的崗位而活著,所以作為核電站的廠長,她不僅要對核電站負責,還要對整個小鎮負責,核電站確實有些問題,但他們不能對外公布,否則核電站倒閉了,這個小鎮都完了。
小鎮的警長也頭疼,除了老王的弟弟失蹤以外,鎮子上牧民養的羊全都莫名其妙的死了,王三寶找到警察局,他告訴了局長自己爸爸的名字,局長以為這是個惡作劇,畢竟現在老王還是小王,就算再叛逆,也無法整個十幾歲的兒子出來,于是警長打電話給醫院,讓他們給王三寶處理一下傷口,自己則去找老王問問情況,醫院的護士來接王三寶。
這護士嘴邊有一顆痣,警長到老王家,老王的墻上貼著“沒有未來”四個大字,警長和老王一直不對付,兩個人的對話充滿了火藥味,老王說警長是個酒鬼,警長則覺得老王是個無惡不作的小混混,警長把羊的尸體拿去給法醫,法醫解剖過后說,這些羊都死于心臟驟停,但奇怪的是,羊耳道里的鼓膜都破了,法醫也不知道為什么會這樣。
有個小姑娘在樹林里畫素描,素描的對象是那些死去的鳥,小姑娘合上素描本,封皮上寫的名字,跟警隊的副隊長一樣,爆炸頭推著瘸腿廠長,來到樹林里一處被隔離起來的洞口,在爆炸頭去一探究竟前,廠長告訴爆炸頭,我們現在所知道的,只是一滴水,我們不知道的,是一整片海洋,爆炸頭順著繩子下降到洞里,洞很深很大,爆炸頭走到里面用探照燈一看,整個山洞里都整整齊齊的碼著無數的核廢料桶。
晚上,她女兒小爆炸頭一個人回到家,聽了電話留言知道媽媽今晚又不回家吃飯了,小爆炸頭慢慢的撩起袖子,露出了手腕上的疤,看來她已經自殘很多次了,被核廢料震驚的爆炸頭,坐在車里平復自己的情緒,她看到早上看門人給她送的禮物,拆開后,發現是一本名為《時間旅行》的書,跟神秘人在賓館桌上的那本一樣。
護士很溫柔的照顧著王三寶,但王三寶一直不愿意說自己的名字,家庭地址,以及父母是誰,天開始下雨,只不過下的不是雨滴,而是一只只死掉的鳥,整個小鎮的電力系統又出問題了,每家每戶的燈都變得不穩定,王三寶趁著醫院混亂的空檔,翻窗戶溜走了,他一路小跑到山洞里,想找到回家的路,三寶沒有燈,只有一個打火機照明,他看不清路,一腳踏空摔了出去,把腿給傷到了。
與此同時,因為得不到搜查令,老王一個人去溶洞,想撬開那扇門,時隔33年,父親和兒子在不同的時空里做著同樣的事情。
這時候,人物圖譜逐漸變得清晰,嘴角有痣的護士,是上吊自殺劉爸的母親,跟爆炸頭有一腿的記者,是老王的父親,爆炸頭自殘的女兒,則是酒店的擁有者李媽,給鳥畫素描的小姑娘,是警隊的副隊長孫媽,王三寶在家門口撞見的少年,就是他的爸爸老王,家里那個瘋瘋癲癲的女人,是老王的媽媽,王三寶的奶奶。
在一個擺滿鐘表的房間里,有一位帶著眼鏡的老頭,他在仔細的維修一件精密的儀器,這東西看起來不像是鐘表,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酒店神秘人的手提箱里,也有這么一個儀器。
那么王三寶能回到33年后嗎?看來耳膜被毀壞的事情,33年前就發生了,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那個精密的儀器是什么?鐘表店里的人又是誰?我們下集再見!
復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