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余蓉 通訊員 鄒紅珍
夏天是溺水高發季節。學齡兒童特別是留守兒童,每逢暑假時節,缺乏足夠的監管,最易發生溺水事故。據世界衛生組織《全球溺水報告》顯示,我國每年約有5.9萬人死于溺水,其中未成年人占了95%以上。
如何防范溺水?遇到溺水又該如何施救呢?8月16日,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沒有呼救,也可能是溺水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急診醫學科副教授張宏亮介紹,溺水一般發生在陌生或存在復雜條件的水域中,比如水草茂盛、有水下渦流亂流、深淺不明的水域。學校和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不要在不安全的水域游泳,禁止在淺水或危險水域進行跳水等危險動作。
學生游泳應選擇有經過培訓和認證的救生員在場的游泳池或溫泉,在水池中應該遠離排水口或排污管,尤其是長頭發女性。不會游泳的,應使用各種幫助漂浮的裝置(救生圈、救生衣等),避免單獨進入深水區域。對患有癲癇、自閉癥的兒童,不建議進行游泳。
張宏亮提醒家長,孩子溺水之后,很多時候并不會大喊大叫。更多的時候,孩子溺水是安靜的,因為孩子在水里抬不起頭來,發不出聲音。家長在陪伴孩子玩水游泳時,應密切關注其安全狀況。當發現孩子出現泳姿異常、拍水掙扎、看不到蹬腿動作、眼神無法專注、頭部在水中異常起伏或頭面部朝下靜息漂浮時,應考慮是否發生溺水;要立即通知附近救生員或撥打報警和急救電話,組織現場人員開展救援。
沒有受過專業訓練,不要“裸救”
發現有人溺水,是否立刻下水去救人?湖南省紅十字藍天救援隊隊長金燦介紹,當發現有人溺水,可以用竹竿、樹枝去救,避免跳下去“裸救”。不會游泳的人,水性不好的人,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盡量不要跳下去救人。
江、河、湖、海以及溪流等自然水體的水下情況十分復雜,盲目下水可能造成進一步的傷亡。施救者通知專業救援隊伍之后,應利用附近的船只(或可漂浮物體)和可及的救生裝備(救生圈、竹竿、樹枝、繩索等)進行救援。對于泳池、園林、魚池、水庫等人工水體,水下情況相對簡單,可考慮(但仍不推薦)直接下水游泳至溺水者處,安全接近溺水者(從其背側,避免被其抓抱而產生意外)而實施救援。對被卷入離岸流的個體,應指導其向與海岸平行的方向移動,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救援,禁止直接入水施救。
金燦說,不會游泳者溺水時千萬不要慌張,不要將手臂亂撲動及上舉,這樣會使身體下沉更快,可取仰臥位,盡量使鼻部露出水面呼吸。呼氣要淺,吸氣要深,因為深吸氣時,人體比重比水略輕,可浮出水面。會游泳者,如果發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鎮靜,采用仰泳位,用手將抽筋的腿或腳趾向背側彎曲,可松解痙攣,然后慢慢游向岸邊。
人工呼吸、心肺復蘇,比控水更重要
發生溺水,現場急救至關重要。湖南省人民醫院急診醫學科主任韓小彤介紹,實施高質量的人工心肺復蘇是關鍵。
對意識不清(沒有反應)的溺水者,民間流傳采用倒背、腹部沖擊等方式控水幫助其把喝進去的水吐出來。韓小彤說,這對溺水者幫助不大,反而會耽誤寶貴的搶救時間。
韓小彤介紹,溺水者最初和最重要的治療是立即給予通氣,迅速開始人工呼吸能增加患者生存的幾率。施救者應首先撥打120急救電話,然后迅速清理溺水者口鼻異物,使上呼吸道保持暢通。首次給予5次人工呼吸,再進行心臟按壓30次;隨后2次人工呼吸,30次胸外按壓。重復循環動作,直到醫護人員到來。如果施救者不會人工呼吸,進行心臟按壓也能為其爭取寶貴的治療時間。
溺水者若現場已恢復有效的循環呼吸及意識,但缺氧會造成肺毛細血管滲透性增加引起延遲的肺部并發癥,因此所有溺水者都應送往醫院進行評價和監測。轉運途中取頭低足高側臥位,有利于患者呼吸道吸入物的清除,減少窒息,使胃內容物不被吸入氣道,對腦部血流的恢復與改善有好處。
鄆城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全縣校園突發事件,維護校園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確保全縣廣大師生安全,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實施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菏澤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菏澤市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學校發生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軍地結合,公眾參與;公開透明,正確引導。
??1.5風險評估
??綜合地理、氣象及歷年來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等情況,我縣學校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暴風雨(雪)、洪水、雷電等氣象災害原因致使校舍設
施損毀,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地震災害直接或間接引發的火災、水災等災害造成財產損失、師生傷亡。
??老式建筑學校因設計缺陷、房屋結構、建筑材料等影響,教學樓樓道、樓梯設計過窄,或學生上下樓時間集中,管理失序、失控等因素,極易引發校園踩踏事件;學校對寢室、食堂等防火重點部位管理失控,違規用電、用火,使用劣質電器及師生消防意識淡薄等因素,可能引發校園火災事件;學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易導致溺水事故。
??學校公共衛生防疫體系建設不到位、不完善;學校公共衛生救治體系薄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學生食品安全知識欠缺,相關制度落實不到位,易造成影響師生身體健康的不良后果。
??在校師生因自身或社會因素所致非正常死亡、傷害和失蹤等事件,易引發影響校園穩定的突發性群體事件,對師生生命財產造成其他危害。
??1.6事件分級
??根據影響校園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4個級別。
??1.6.1一般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突發事件(Ⅳ級):
造成3人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數,下同)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影響校園
安全穩定事件。
??1.6.2較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突發事件(Ⅲ級):
??造成3人以上(“以上”包含本數,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
??1.6.3重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突發事件(Ⅱ級):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或其他視情需要作為重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對待的事件。
??1.6.4特別重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突發事件(Ⅰ級):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
??2.組織指揮機制
2.1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教育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督查室主任、縣教育局局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計生委、縣國土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城市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質監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地震局、縣氣象局、鄆城供電公司、縣移動、聯通、電信公司、鄉鎮、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分管領導。
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貫徹落實全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法律法規,分析、研究校園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指揮較大影響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指揮重大、特別重大影響校園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示市政府相關部門給予支持;對于敏感、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校園突發事件,加強監測,組織專家會商研判,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提升響應級別;負責縣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根據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指導各鄉鎮(街區)做好一般校園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2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
縣校園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縣教育局局長擔任主任。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落實全縣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的決定;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職責開展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預案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建立校園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核實與研判信息,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組織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配合各鄉鎮(街區)做好一般校園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3成員單位
??縣委宣傳部:指導制定應急處置信息發布方案;組織協調報紙、廣播電視、網站進行應急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縣委政法委:統籌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打擊危害校園安全穩定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完善“平安校園”建設工作長效機制提出評估建議。
縣教育局:組織對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的學校學生緊急疏散、引導、心理輔導、宣傳教育、自我防護;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協助事發地黨委政府做好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調查處理以及善后恢復等工作;組織學校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進行排查,落實防治措施。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現場治安秩序,根據需要依法實施現場管制,協助教育主管部門疏散現場人員,參加搶險救災;依法對現場及周邊交通實施調流或管制,保障應急疏散和救援道路暢通;勘察事件現場,依法處置事件中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好事件死亡人員的身份鑒定等工作。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校園突發事件中遭受傷害且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職工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縣衛生計生委:負責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檢查、指導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監督、檢查學校飲用水和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衛生狀況。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重大地質災害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和監督檢查建筑產品質量、建筑節能評審驗收等方面的工作。
? 縣財政局:按照有關規定對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并做好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對因校園突發事件受影響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件傷亡人員的校園救助工作。
??縣城市管理局:負責市政和防汛管理工作;指導開展相應的市政設施、防汛設施的管理和維修;負責城市防汛工作;負責城區內清掃保潔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清運和無害化處理、公共廁所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供氣、供熱等企業對事發現場的相關設施實施控制,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救援運輸保障,建立管轄路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縣水利局:負責提供校舍所處地區的防汛信息,為洪澇災害易發區域校舍選址提出防范要求,做好防汛知識宣傳工作。
??縣質監局:負責參與職責范圍內的校園特種設備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對校園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縣地震局:負責為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地震災害預警,落實地震災害預防措施,對現場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指導學校做好地震應急救援演練及地震科普知識宣傳;負責對新建筑工程提出抗震設防要求,并加強建設過程中的事中、事后檢查監督管理,對未抗震設防的已建工程。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出具鑒定意見和抗震加固實施辦法。
??縣氣象局:負責為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天氣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對現場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負責雷擊事故的調查和鑒定。
鄆城供電公司:負責電力線路故障的緊急搶修,確保設備正常供電;負責事故救援處置過程中的電力保障工作。?
縣移動、聯通、電信公司: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通信運營商為應急處置提供通信保障。
? 鄉鎮、街(區)辦事處: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的原則規定,做好轄區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善后處置等工作。
? 3.監測預測
??3.1預防
各鄉鎮、街(區)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歸口管理學校的風險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校園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
??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各鄉鎮(街區)、公安、衛生計生、氣象、地震等部門(單位)建立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警體系,及時收集信息,做好評估,對可能發生的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進行預警。對氣象、地震、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進行傳播,并提出防范應對工作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
??3.3預測
??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各鄉鎮、街區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根據歷年校園突發事件匯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情況進行分析預測;對于外地發生的校園突發事件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對校園安全穩定形勢進行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預警
??4.1預警分級
按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
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校園突發事件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4個預警級別,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識。
??4.2預警發布
??藍色、黃色預警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發布。橙色、紅色預警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同時向縣政府報告,并按規定向市政府及市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或通報。
??預警信息發布內容應包括事件的類別、可能波及范圍、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續時間、提醒事宜和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等。
??預警信息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車、通信、報警器或組織人員傳達到每個師生,對于特殊學校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發布。
??4.3預警響應
??4.3.1藍色預警響應措施
??藍色預警發布后,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鄉鎮(街區)及其教育主管部門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在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協調指導下,及時有效地開展處置行動,控制事態發展,將校園突發事件的影響消除在萌芽狀態;
(2)及時收集、報告信息,向社會公布反映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3)相關鄉鎮、街道辦事處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工作;
??(4)公安機關加強對校園及周邊相關場所的巡邏工作;
??(5)指令應急處置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采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預防及應對措施。
??4.3.2黃色預警響應措施
??在采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1)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及時對校園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事件的級別;
??(2)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對相關信息發布工作進行管理;
??(3)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傷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4.3.3橙色預警響應措施
??在采取執行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1)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工作的準備;
(2)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
使用;
??(3)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4.3.4紅色預警響應措施
??在采取執行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1)疏散或者撤離易受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2)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場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活動;
??(3)組織有關應急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4.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布單位應密切關注校園突發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提出預警建議,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發布。
??對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的校園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責任主體
??事發單位,各鄉鎮、街(區)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責任主體。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上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級上報,并同時報告所在地政府。
??5.2報告時限和程序
??有關部門接報后,應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先電話后書面向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縣政府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于事件發生后1個半小時)。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盡快提供書面終報。信息報告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縣政府報告。
??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發地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門、事發學校報告的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報告,并通知相關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做好處置工作。較大及以上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的信息報告,逐級上報到縣政府的時間距事發最遲不得超過2個小時。
??5.3初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總結報告
??(1)初次報告主要是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及波及范圍等,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并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
??(2)進程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修正,包括事件原因、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趨勢預測等。
??(3)總結報告是在應急處置救援工作結束后,報告包括對事件處置結果、事件發生原因和影響,并提出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5.4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師生,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縣領導批示的,辦理情況應及時向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匯總,分別向縣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縣政府報告。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應立即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接報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現場如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處置隊伍要立即請求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和事發地政府調派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群眾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6.2分級響應
??(1)一般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Ⅳ級):縣政府相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根據事件性質,報縣有關部門啟動部門預案進行應急響應,配合處置。
??(2)較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Ⅲ級):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事發地區,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3)重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Ⅱ級):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由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以及市綜合、專業等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4)特別重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Ⅰ級):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全縣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6.3指揮與協調
??(1)一般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Ⅳ級):縣相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于一般校園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發地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進行協調處置。
??(2)較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Ⅲ級):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副總指揮,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對于較大校園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縣政府分管領導,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協調處置。
??(3)重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Ⅱ級):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4)特別重大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Ⅰ級):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 特別重大及以上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國家、省、市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6.4現場指揮部
??根據校園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需要,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牽頭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成立若干工作組,并建立現場指揮部相關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綜合協調組:由縣教育局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
負責綜合協調、督導檢查、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搶險救援證件印制發放,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
等工作。
??應急組:由縣教育局牽頭,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衛生計生委等相關部門(單位)組成。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由縣衛生計生委牽頭,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心理干預、食物中毒現場調查處置等工作。
??治安警戒組:由縣公安局牽頭,縣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單位)組成。維護現場及周邊區域治安秩序,組織事發學校保護事發現場,加強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疏導,必要時可依法實施交通管制,確保應急運輸暢通。
??專家組:由縣教育局牽頭,相關領域專家、有關部門(單位)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組成。根據各單位上報和現場收集掌握的信息,對整個事件進行評估,向縣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決策的建議,視情向公眾解答有關專業技術問題等工作。
??新聞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研究制定新聞發布方案,協調新聞報道,赴現場媒體記者的對接,網絡輿情的監控、收集、研判、引導,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善后工作組:由縣政府牽頭,縣教育局、縣民政局、保險公司等部門組成。做好勸解、安撫、慰問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不穩定因素。
??事故調查組:由縣教育局牽頭,縣公安局、縣監察局、縣總工會等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依法問責。
??6.5應急處置措施
??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1)事發學校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應盡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立即采取相關措施妥善處理,組織教職工、學生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嚴防事態擴大,切斷事故災害鏈,避免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損失,控制事態發展。
??(2)對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依法對網絡、通信進行管控。
??(3)根據事發現場搶險救援作業范圍,盡快組織劃定對現場及周邊的警戒區域,對進入現場的人員實施管控,做好事發現場及周邊的治安秩序維護工作,必要時實施交通管控,確保處置所需人員、車輛、設備快速到達現場。
(4)維護好事發區域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
疏散、群眾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全力防止事態擴大。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隨時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告。同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盡快研究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5)根據現場情況,依法封鎖有關事發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活動。
??(6)加強防控,在學校附近設置臨時警戒線,加強對重要人員、場所、部位和標志性建筑的安全保護。
??(7)嚴重危害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發生時,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依法出動警力,加大社會面檢查、巡邏、控制力度,根據現場情況依法采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盡快使學校秩序恢復正常。
??(8)校園發生重大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爆炸事故、恐怖襲擊、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時,有關應急隊伍應立即啟動相關縣級專項預案,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9)參與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處置的有關部門(單位),應主動向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和參與事件處置的其他相關部門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盡全力為實施應急處置、開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10)加強輿論引導工作,做好物資資金保障,及時依法補償。
??(11)采取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6擴大響應
??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縣大部分學校,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提出建議,經縣主要領導同意,向駐縣部隊或市、省、國家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6.7應急聯動
??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單位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6.8社會動員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6.9應急結束
??事件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次生、衍生危害基本消除后,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7.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要在事件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一般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由縣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發布,較大及以上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8.恢復與重建
??8.1善后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力量做好事件損害核實評估,依法進行補償或救濟,做好恢復重建工作。
??8.2社會救助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按有關政策規定,由縣民政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校園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為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3保險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立即趕赴現場開展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8.4總結評估
??事件處置結束,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應組織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15日內書面報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8.5恢復重建
??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結束,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校園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上課、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9.應急保障
??9.1隊伍保障
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包括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依托公安消防隊伍組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由縣教育局組織的校園應急救援隊伍,由縣政府有關部門組建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愿者隊伍;由解放軍現役和民兵為骨干的應急救援隊伍;由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村(社區)等群眾自治組織組建的第一響應人應急救
援隊伍。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按照由近到遠的順序逐次調動,有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調處置。
??9.2物資保障
??建立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的物資保障體系,滿足應急處置需求。各級各類學校應儲備防汛、防火、防暴及照明等設備器材、食品、飲用品、帳篷、被褥等物資。
??9.3通訊保障
??縣教育局、縣廣播電視臺、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公司等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網絡(含衛星通信)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信聯絡。
??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及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至少保證1部專用固定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暢通。
??9.4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發生后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9.5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要按規定做好校園周邊安全防控工作,預防和
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維護社會秩序。政府相關部門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校園治安保障工作。
??9.6衛生保障
??縣衛生計生委要建立衛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醫學專家、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縣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9.7技術保障
? 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利用已有固定電話、移動通信網絡,構建上下貫通、左右銜接、互聯互通的指揮平臺,為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輔助決策、協調調度等提供技術支撐。
??9.8生活保障
??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縣政府動員的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學生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匯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鄉鎮(辦事處)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資金保障
??處置校園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縣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9.10避難場所保障
??事發學校要結合實際建立應急避難場所,充分利用教室、體育場、操場等場所,統籌規劃建設應急避難場所,設置相關指示標牌,保障在緊急情況下為轉移師生提供緊急疏散、臨時安置的安全場所。
??10.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
??10.1宣教培訓
??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單位內部刊物、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校園安全知識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本預案發布后,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10.2應急演練
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針對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全縣每2年至少組織1次演練。大、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每年要經常組織開展消防、地震等應急疏散演練及相關突發事件專項桌面推演或實戰演練活動。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圖片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11.責任追究
? 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布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各鄉鎮(街區)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處置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應急預案,報縣中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2.2預案修訂
??按照《菏澤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縣政府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2.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