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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詳情介紹:
三國志13發展及對戰技巧心得 三國志13怎么發展好
總論
三國志13中最重要的是武將,其次是兵力。武將的來源主要靠調查和俘虜,兵力主要靠占領空城和發展農業。
一、關于發展
1、商業、農業和文化,建議優先發展商業、其次農業、最后是文化。因為有商業才有錢發展農業和文化;農業和文化之間,農業優先,因為農業決定兵力多少;文化最重要的作用是升級城池,但升級城池需要商業、農業和文化都達到一定標準(第一級是2000)。
2、武將七品是第一道坎,五品是第二道坎,二品是第三道坎。七品可以為重臣,五品可以為太守,二品可以為都督。建議盡量讓快到坎的武將執行任務,前期主要堆七品官和五品官,因為每個重臣可以增加一到兩個命令,每個太守可以增加兩個命令,命令越多,發展越快。每個城池盡量安排1個五品官(太守),3個七品以上官員(重臣);君主在的城除了君主可以帶3個君主重臣外,還可以額外任命1個太守帶3個太守重臣。
3、重臣推薦的任務建議都選是,五品以上選最小標準,未到七品一律選最大標準(有加成),七品以上(含七品)五品以下(不含五品)看是否需要增加太守。
4、前期占領太多城池沒有意義,既不增加命令數目,同時容易拉仇恨。占領城池的前提有四個:1)增加命令數的需要(武將達到一定條件);2)該城有很多在野武將(許昌這個前期空城能占一定要占,可以給你四個以上優秀的謀臣);3)馬上要開戰,需要增加兵力。4)ai電腦搶城,占領城池可以打斷它的發展。
5、不要四處開戰,開戰以滅亡勢力為目的,因為滅亡勢力才可以更好的招降俘虜的敵將。滅亡勢力的選擇有幾個建議:1)少于5個人的勢力不要選擇,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一座城池的標準配置是六個人(1個太守3個重臣2個打工的),如果不到5個人的勢力,就算全部投降了你,你還要貼個人,分散實力啊。二是弱小的勢力可以留作和其他龐大的勢力的緩沖,這樣你不需要在這里布置太多的武將。但是如果你是前期只有4個武將的劉備,那么也只能從蠶食5個武將的孔融開始了。2)有很多君主關系的勢力不要選,比如后期的劉備,你就是打敗了他,只要他不止一個城,你和他親近度就低于-50,一輩子都不會投降你,和他有關系的武將也都不會投降你。3)優先選擇剛剛經歷過大戰的勢力,最好是他有很多武將,城池也有一些,但是卻沒兵,這種時候就是閃電滅亡之的機會,然后將他的武將全部招降,可以迅速提高實力。舉個本人的例子:我一個月內滅亡了三座城池和二十幾個武將的袁術,實力直接擴充了一小半。
二、關于對戰
1、對戰的核心是士氣。
2、盡量選擇騎兵和槍兵,弓兵比較雞肋。
3、不一定要刻意去完成戰時任務。
4、盡量發動全體技能。
5、盡量挾擊對手。
6、防守時盡量避免城池保衛戰,因為城池可以恢復兵力。攻擊時盡量選擇城池保衛戰,因為一是可以只打一場,二是可以在攻擊城外營地的時候降低對面的士氣。
7、攻城時優先攻擊城外營地,若敵方不管可以降低敵方士氣,敵方從城門出來就可以消滅其守城力量。
8、大兵團和敵方作戰的時候,優先殲滅敵方弱勢隊伍,因為可以降低敵方士氣。我方盡量不要有隊伍被殲滅,可以派被打殘的部隊去偷襲對面營地。
9、攻城時未把敵方主要兵力消滅,不要輕易攻打城門,另外攻打城門時盡量留一個全體buff。
三、關于個人
1、關于賺錢,盡量獲得戰功第一,一般有1000金。商人的任務一般花十天時間,有300金左右。
2、關于買東西,記住凡是買的東西都可以原價賣出,不用擔心買錯東西,而且買東西不占用天數。
3、關于結婚,最多有三個老婆。發展關系主要有三個階段:親近度80以前,如果是對你有敬畏的武將就一直找他談話就行了,一般情況下送禮,宴席邀請,協助,拜師;親近度80完成關系任務,若任務不理想可以選擇取消,再去找他,這個時候任務會變;完成關系任務就有關系了,一般情況下送禮一次,拜師一次,關系就升一級,異性第四級就是結婚,當然如果有錢任性,可以送兩次禮(禮物必須投其所好,相對而言嗜酒的武將比較容易搞定)。
4、舌戰和單挑若相差不多的時候,第四回合選擇防止對面下回合出大招,第五回合甩大招一般都能贏。
四、其他
1、如果對方對你很不滿,你又想增加和他的親近度,舉例我選的曹操,陳宮投降我時親近度-59,這時候見面都不給,怎么辦?把他任命為君主重臣,慢慢提高和他的親近度。
2、巧妙利用關系,曹操為主將,他老婆和女兒為副將,部隊的各項數據等同于曹操為主將,顏良和文丑為副將。
3、軍師重臣盡量選擇荀彧和貂蟬,因為其技能為公正無私,每季度增加部下忠誠度。
要命的黃昏戀!75歲蔣夢麟不顧胡適死勸娶了拜金女,終致晚景凄涼
“一段得不到世人祝福的婚姻,會有好結果嗎?”如果,將這個問題拋給民國的名人蔣夢麟,他的答案絕對會是否定的。
蔣夢麟是近現代著名的教育家,也是北大在任時間最長的校長,在民國教育史上,他曾做出過突出貢獻,其地位僅次于蔡元培。
此外,蔣夢麟還曾在政界擔任要職。這樣出色的蔣夢麟卻在感情上被稱作“一塌糊涂”,他的凄涼晚景也與他的感情有著莫大關系。
1958年,蔣夢麟第二任妻子陶曾谷去世后,蔣夢麟一直與女兒女婿一家生活在一起。原本,他打算就此終老,畢竟,此時的他已經是個古稀之年的老人。
蔣夢麟是高職位退休的老人,且才華橫溢,于是他失去妻子后的最初兩年,不斷有媒人上門為他提親。但蔣夢麟雖身處寂寞之中,卻始終不為所動。
然而,當1960年,蔣夢麟在臺灣圓山飯店的一次宴會上遇見徐賢樂后,她就像著了魔一般地失控了。
徐賢樂是名門之后,初遇蔣夢麟時雖已年過50,卻依舊風韻猶存。她曾嫁與北伐軍參謀長、前"國府駐蘇聯大使"楊杰,由于種種原因,相伴多年后,兩人離了婚。
對于這個比自己年輕22歲,且頗有風韻的女子,蔣夢麟心動不已。他在寫給徐賢樂的一封情書中寫到:
“在我見過的一些女士中,你是最使我心動的人……”
被點燃的蔣夢麟詩性大發,他還一度用金邊皺紋水色紙書寫五代艷詞高手顧瓊的一闕《訴衷情》:
“永夜拋人何處去?絕來音,香閣掩,眉斂月將沉,爭忍不相尋?怨孤衾。換我心,為你心,始知相憶深。”
字里行間,無不浸透著蔣夢麟對徐賢樂的愛慕之情。
人說,老房子一旦著了火,不燒成灰燼是絕不罷休的。
蔣夢麟這所老房子被半老徐娘徐賢樂點燃后也是如此,僅僅三四個月后,蔣夢麟便對徐賢樂難舍難分了,期間,他更是透露了要與徐賢樂結婚的意愿。求婚成功后,蔣夢麟決定與徐賢樂“閃婚”。
就在這個節骨眼上,聽到消息的蔣夢麟好友胡適蹦出來了。沒錯,他是來“棒打鴛鴦”了。
作為老朋友的胡適聞訊后,即便此時人身在醫院,他也提筆給蔣夢麟寫了“勸退信”,在信里,胡適寫到:
“她(徐賢樂)在這十七八年里對待許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談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財產管理權,結婚后則鬧得男家‘一文不名,六親不上門’。“
胡適冒著生命危險寫這樣一封不討好的信,顯然不是”吃飽了撐著“,而是這位徐賢樂確實有“前科”在先。胡適繼續寫到:
“這小姐的手法,完全是她從前對待前夫某將軍的手法,在談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的財產管理權。孟鄰(蔣夢麟)先生太忠厚了,太入迷了,決不是能應付她的人。”
蔣夢麟做夢都沒想到的是,最后的一切竟會完全按照胡適的預想發展。
徐賢樂貪慕虛榮、愛財如命,這幾乎是人所共知的。
蔣夢麟的其他好友聞訊后,也紛紛焦急地投了反對票。蔣夢麟的好友紛紛勸告他:徐賢樂看中的是你的名氣和錢財,須得小心為上。
男人一旦用下半身思考,腦子往往就只動感性不動理性了。其實,當時的蔣夢麟只要靜下心來稍加思考,便會知道胡適和朋友們所言不虛。
因為,在剛剛相愛一段時間后,徐賢樂就向蔣夢麟開口要了20萬,但蔣夢麟只給了8萬,其中6萬是買訂婚戒指,2萬是做衣裳,徐賢樂便對此很不滿意。
很明顯,這個叫徐賢樂的女子多少是沖著錢來的。但陷入熱戀的蔣夢麟卻絲毫看不清楚,所謂當局者迷,大抵如此。
在徐賢樂的百般獻媚下,蔣夢麟竟對胡適說出了“自己與她是真愛”的話來。
胡適見自己的“勸退信”未起作用,便只得另想法子。想了幾天后,操心的胡適終于為好友想到了好招,他對蔣夢麟說:
“我萬分誠懇地勸你愛惜你的余年,決心放棄續弦的事,放棄你已付出的大款,換取五年十年的精神上的安寧,留這余年為國家再做五年的積極工作。這是上策。萬不得已,至少還有中策:暫緩結婚日期,求得十天半個月的平心考慮的時間。然后在結婚之前,請律師給你辦好遺囑,將你的財產明白分配。“
胡適的這個策略顯然是經過深思熟慮,胡適認為,蔣夢麟最好的方式是不要再續弦了。畢竟,自己已經70多了,能否看見明天的太陽都不好說,何苦折騰來去。
如若萬不得已,也應該做好財產分配再結婚,這樣,至少可以避免日后糾紛。
但蔣夢麟呢,聽到胡適建議后,竟還在事后為徐賢樂反駁說:
“人人都覺得徐賢樂是貪圖我的錢財,其實她的錢財比我還多呢?”
言語中,無不透著蔣夢麟滿滿的自信和對徐賢樂的袒護。
胡適和朋友們見蔣夢麟已經著了魔,便開始放絕招試圖阻止他們的結合。
蔣夢麟政界朋友陳誠直截了當地告訴蔣夢麟:
“我的太太接到蔣夫人(宋美齡)——第一夫人的電話,她堅決反對你跟這位徐小姐結婚,我的太太也反對,都要我轉告于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結婚,那么我們以后不能見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們是不能見面了。”
陳誠把權威宋美齡都搬出來了還不算,還直接告訴蔣夢麟:如果你跟她結婚,我們就絕交。
面對所有人的激烈反對,蔣夢麟似有猶豫,在一次去醫院探望胡適時,他一進病房便對胡適說:
“孩子不聽話,醫生要你住在城里,你不聽醫生的話,又搬回南港了。你給我的信,我已聽了你的話了。”
當天,蔣夢麟信誓旦旦地對胡適說“自己會取消婚禮”云云,胡適開心極了。
然而僅僅一個星期后,胡適就收到一條讓他震驚不已的消息:蔣夢麟居然舉行婚禮了!
1961年的7月18日中午,蔣夢麟不顧所有親朋好友的反對,毅然與徐賢樂在臺北舉行了婚禮。婚禮上,證婚人、介紹人一應俱全。
新婚后的蔣夢麟與徐賢樂(右一二)
據說,婚禮上,蔣夢麟滿面出風,儼然爆發“第二春”的態勢。他還異常興奮地對老朋友說:
“我專門到醫院作過體格檢查,一切正常,絕對不會害人(早死)。”
然而根據胡適的說法,蔣夢麟的身體其實并不好。有人猜測,徐賢樂這個年僅50多歲的女人之所以嫁個這個老頭子,就是因為看中了他身體差,眼看就要不行了(可以繼承財產)。
事實果然應了這個說法。
與徐賢樂結婚后不久,人們就發現了一個極度反常的現象。
平日里,喜歡僻靜、不喜應酬的蔣夢麟竟然頻繁出席飯局。蔣夢麟先前的同事們發現:只要有飯局,蔣夢麟必定隨傳隨到。
事出反常,必有鬼怪。很快,同事們發現了其中的“鬼怪”。
原來,兩人結婚后,徐賢樂就掌控了家中的一切財政大權。蔣夢麟所有的錢,都悉數交給到了徐賢樂手中。
把住財政大權的徐賢樂規定:蔣夢麟每天的飯錢限定在二十元以內。1960年,20元臺幣的生活水準,還比不上當時社會的一個打工仔。這個數額,對于一個需要營養補充的老人來說,顯然很少。
娶了“賢妻”后的蔣夢麟,生活水準一下子從“資產階級”掉到了“平民階層”,如此大的反差,他自然不樂意了。隨即,蔣夢麟多次與徐賢樂交涉,但一個70多歲的老人,怎么爭得贏一個中年壯女子呢。
交涉終以蔣夢麟的失敗告終,蔣夢麟在怨恨和憤怒中慢慢察覺出了異樣。他開始意識到:徐賢樂這種所謂的“省錢”,很明顯是為自己省,而不是真為這個家省。
但此時的蔣夢麟要回頭已經來不及了,因為如若真的要離婚,承受非議不說,因為婚前未做財產公證,自己的一半財產勢必要分給徐賢樂,這顯然不是蔣夢麟所愿。
騎虎難下,勒馬不及,這便是古稀之年迎娶半老徐娘的蔣夢麟此時的處境。
同事們在了解到蔣夢麟的情況后,考慮到蔣夢麟愛面子,便也不當面戳穿,只經常有事沒事請蔣夢麟吃飯,以此為他補充點營養,使他不至于因營養不良而猝然倒地斃命。
這些“土法子”終究不是長久計。
1962年12月6日,胡適去世九個多月、蔣夢麟結婚一年多后的一天,蔣夢麟在赴臺中出席“四健會”年會,因心情郁悶導致精神恍惚,不幸失足折骨,急送臺北榮民總醫院救治。
正是這一次意外,讓蔣夢麟徹底看清了妻子徐賢樂的真面目。
人說“患難見真情”,殊不知,患難也最見“薄情”。
蔣夢麟骨折后,本是急需親人照撫的時候。妻子徐賢樂卻在蔣夢麟最需要照顧的時候,表現出了極大的冷漠。
如果此前克扣蔣夢麟生活費還不明顯的話,那此番骨折后,徐賢樂的真實意圖就昭然若揭了。
蔣夢麟骨折后,徐賢樂第一時間逼迫蔣夢麟搬到了小病房。原因很簡單:大病房花銷大。
緊接著,徐賢樂還以醫藥費無著為由擅自向石門水庫借了一萬元。
再緊接著,徐賢樂以農復會一把手自居,逼迫蔣的同鄉、同僚加至好、農復會元老沈崇瀚夫人遷離宿舍……
病房里的蔣夢麟得知一切后捶胸頓足,羞愧難當的他甚至當場痛哭、氣暈了過去。
清醒過來的蔣夢麟決定實施反制,他趕忙叫來幾個謀士成立“征討徐氏謀略團”,密商對策。
走到這一步,顯然是蔣夢麟做夢都沒想到的,但如若不如此,蔣夢麟接下來的人生不知還會有怎樣的遭遇。
1963年1月23日,蔣夢麟拖著一條石膏固定的殘腿走出榮民醫院,但他并沒有回家,而是按照商量的對策秘密躲起來了。
隨即,一封措辭激烈的討徐檄文便交到了徐賢樂的手中。
信中,蔣夢麟痛斥了徐賢樂的一系列錯誤和罪過,提出自己愿意每月支付徐賢樂3000元青春損失費,以了斷兩人的關系。
這徐賢樂早就已經在前夫那兒見識過這種場面,關鍵時刻,她豈會怯場。
當即,徐賢樂就開始了反攻。她知道蔣夢麟是名人,名人必定有“名人效應”,既然你要撕破臉,那就來啊!誰怕誰!赤腳的還怕穿鞋的嗎?
很快,徐賢樂便以個人名義召開記者招待會,并亮出蔣夢麟給她的情書、艷詞等信物,以證明蔣、徐原極恩愛,完全是別人挑撥離間,才使蔣“喪心病狂”地向自己下了戰書。
招待會上,徐賢樂也明確表明了態度,那就是:絕不離婚,誓死與蔣夢麟斗爭到底。
徐賢樂此舉,無疑是擺明了要拼個魚死網破啊。
徐賢樂多聰明,這場撕戰,無論結局怎樣,她都會是受益者。
即便沒撈到錢,也順帶出了名啊。再者,鬧到這種境地,蔣夢麟能不給自己錢嗎,人都是愛面子的,何況如蔣夢麟這樣的文化界、政界名人?!
這場撕殺一直持續了整整一年,期間垂垂老矣的蔣夢麟所受的身心折磨可想而知。徐賢樂畢竟年輕,經得起耗,如果能一并耗到蔣夢麟氣絕人亡,那也是相當不錯的結局:畢竟,那樣財產就歸徐賢樂自己了。
廝殺期間,蔣夢麟與徐賢樂各自在報紙上公開發表各種聲討文。其中,尤以3月14日徐賢樂發表的《徐賢樂覆蔣夢麟書》一文,最為火藥味足、看點多。
在這種損耗下,蔣夢麟的聲名受到了極大的損害。此時,76歲的蔣夢麟面臨著來自身體和心理上的極大考驗。
蔣夢麟個人隱私的極度被曝光,讓他苦不堪言,他甚至近乎哀求地請求外界:
“對我個人私事無須太注意,只期待冷靜解決問題”。
在一次接受記者采訪時,腿傷一直未痊愈、身體孱弱的蔣夢麟在回答記者問時,一度聲音哽咽、眼淚汪汪。
中國有一句土到不能再土的古話叫: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當時的蔣夢麟對于這句古話,必定深有感觸。
1964年1月23日,蔣夢麟最終在國民黨元老陶希圣和大律師端木愷出面調停下,得以與徐賢樂達成協議離婚,協議規定:
一、由蔣夢麟付出贍養費五十萬元與徐賢樂。
二、徐賢樂現所住之農復會房屋應遷出交還,一切家具留下。
三、徐賢樂所拿去之股票及存款,均應交還蔣夢麟。至首飾等物,則歸徐女士所有。
到這時止,這段婚姻僅僅維系了兩年多,其中,有一年多還是在“互撕”。而這段婚姻里,蔣夢麟卻不僅失去了養老錢,還失去了晚節,也失去了健康甚至生命。
《三國志》中司馬懿對最后一次兵出祁山的諸葛亮說:
“食少事繁,豈能久乎?”
這話,在蔣夢麟身上應驗了。
在與徐賢樂的連續攻守防御戰中,因為整日思慮,加上憤懣至極,蔣夢麟患上了肝癌。離婚案僅僅幾個月后的6月10日,78歲高齡的蔣夢麟就住進了榮民總醫院治療。
僅僅9天后的6月19日,蔣夢麟就病情告危溘然長逝。
回到最初:一段得不到親人朋友祝福的婚姻,多半不會有好結局。因為,世間,從來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恨。
在情愛的世界里,任何時候,為愛不管不顧固然讓人欽佩,但全然不管不顧的結局,多半是毀滅!多一份理性,是對情感負責,也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